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6-05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201,087,760 股,占公司有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8,905,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6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82,182,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6,983,49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6,983,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2%。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739,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296%;反对 1,28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3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974%;反对 1,28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251%;弃权 61,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5%。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602,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7695%;反对 4,434,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98,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740%;反对 4,434,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973%;弃权 50,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8,821,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091%;反对 1,217,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1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02%;反对 1,217,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299%;弃权 48,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0%。
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为 41,000,000 股)已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