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人,代表股份 49,84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25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02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4%。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提案 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 (股) 例
果
总表决情
《关于 2026 年 50,841,800 99.9383% 31,400 0.0617% 0 0%
况
半年度利润分 通
配预案的议 过
小股东的 160,900 83.6713% 31,400 16.3287% 0 0%
案》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 1 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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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