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
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活动包括:
(一)以战略投资为目的对外投资:包括设立新公司(包括独资设立公司、
合资设立公司)、购买部分或全部股权、具有股权性质的债权投资;
(二)以获取超额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债券(包括可转债、可交债、永续债)、其他股权类金融产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除特殊目的子公司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被投资
对象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和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项目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资产
优化配置和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资产
运营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投资管理架构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
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项进行研究、评估,并负责投资
项目的实施、跟踪、管理。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为对外投资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对外投资经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发生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发生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第四章 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项目甄选,综合考虑项目的基本情况、行业状
况、收益预期等,收集信息并开展初步分析,提出项目投资建议。
第十条 公司内部达成投资意向后,由证券投资部牵头形成投资可行性分析
报告,提交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达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则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项目经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后,由证券投资部牵头实施,
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取得投资证明、权属证书或其他有
效凭证。
第十二条 项目投资完成后,证券投资部定期编制投后管理报告,跟踪被投
资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发现重大异常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并提
出处置建议。涉及项目变更或退出的,按规定程序提交审议后执行。
第五章 投资处置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达到退出条件,或长期不能实现投资目标,证券投资部
应提出退出方案。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股权转让、股权拍卖、
公司清算、股权回购等。
第十四条 处置方案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处置方
案达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则履行相应程序。证券投资部根据审批
或审议结果予以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相抵触,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的修改或废止由股
东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