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4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CEO)离任暨聘任总经理(CEO)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总经理(CEO)离任的基本情况
近日,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总经理(CEO)
郝志刚先生提交的离任申请。郝志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自 2026 年
下: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原定任期 上市公司及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到期日 其控股子公 (如适用) 毕的公开
司任职 承诺
郝志刚 总 经 理 2026 年 11 2027 年 9 月 工作调整 否 不适用 是,存在未
(CEO) 月1日 18 日 履行完毕
及下属公 的公开承
司相关职 诺,但不属
务 于增持承
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郝志刚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票,其于 2024 年公司再融资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
郝志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
司总经理(CEO)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李波先生的个人履历(简历后
附)及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聘
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CEO)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CEO)》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CEO),其任期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生于 1975 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
程系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中
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化石化销售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工监事,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组秘书,
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埃肯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
况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