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6-049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思泰克科技园二层会议室
董事会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258,4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677,049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
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581,3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代
表股份 40,465,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472%。其中: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8,003,7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 人,代表股份 2,46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代
表股份 5,810,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47%。其中: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3,349,2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9 人,代表股份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具体
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表决分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比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股) 例
果
总表决
关于续聘 情况
审计机构 中小股 过
的议案 东的表
决情况
关于修订 总表决
《公司章 情况 通
程》并办 其中, 过
理工商变 中小股
更登记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总表决
关于修订 40,452,458 99.9679% 12,300 0.0304% 700 0.0017% 0 0%
情况
公司《股
其中, 通
中小股 过
规则》的 5,797,955 99.7763% 12,300 0.2117% 700 0.0120% 0 0%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总表决
关于修订 40,447,558 99.9558% 12,300 0.0304% 5,600 0.0138% 0 0%
情况
公司《董
其中, 通
中小股 过
规则》的 5,793,055 99.6920% 12,300 0.2117% 5,600 0.0964% 0 0%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上述提案 1.00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上述提案 2.00 至提案 4.00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何云霞律师、冯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
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