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6)051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1 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提名郭建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提名郭建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提名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提名朱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提名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曾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提名马千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提名曹春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上述提案 1-2 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 年 9 月 17 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累积投
提案 1、2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提名郭建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郭建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朱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
《提名曾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提名马千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曹春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意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要求详见第 5 点说明):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说明: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
无效;
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