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通 A 座 1 楼会议室
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0,786,3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为 89,87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 3,257,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51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13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编 称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码 (股) (股) (股) 例
《 关 于 总表决 0
续 聘 公 情况 %
司 2026 其中,
年 度 审 中小股 0
计 机 构 东的表 %
的议案》 决情况
《 关 于 总表决 0
使 用 部 情况 %
分 超 募
资 金 永 其中,
久 补 充 中小股 0
流 动 资 东的表 %
金 的 议 决情况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姜瑶律师、陈雅婷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