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55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埃
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9,045,8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89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游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77,029,519 99.2774 1,866,589 0.6689 149,767 0.053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GME 未清款
项展期及增加担
保措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PHINDA HOLDING S.A.出席会议并已回
避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良、孙润志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