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
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31 人调整
为 830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1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
司拟定的方案以人民币 112.5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1.8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