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编号:2026-070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8年度财
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18 年将提供账期获
取固定收益的业务按销售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成本,导致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虚
增营业收入 148,831.67 万元、营业成本 147,706.07 万元及财务费用 1,125.60 万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 77.10%。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定,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的相关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 2018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 1,930,315,060.39 441,998,360.39 -1,488,316,700.00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营业收入 1,930,315,060.39 441,998,360.39 -1,488,316,700.00
营业总成本 1,917,070,286.29 428,753,586.29 -1,488,316,700.00
营业成本 1,901,387,500.37 424,326,800.37 -1,477,060,700.00
财务费用 -3,822,785.27 -15,078,785.27 -11,256,000.00
(二)对 2018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9,462,026.59 457,653,026.59 -1,731,809,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7,716,489.50 569,006,489.50 -1,718,71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8,254,462.91 -111,353,462.91 -13,099,000.0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341.80 13,111,341.80 13,099,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82,341.80 1,830,991,341.80 1,731,809,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250,932.52 1,817,960,932.52 1,718,71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8,590.72 13,030,409.28 13,099,000.00
净额
(三)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无
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就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审众环认为:公司的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规定编制。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
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其他说明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涉及的财务报表和附注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
附注》。
公司就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后续将
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避免此
类问题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