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海光信息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3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账户开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914,786.88 914,786.88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最终经审定的节余募集资金 29,289.66
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143,492.05 万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3,033.27 万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8,698.41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0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 143,492.0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 32,996.8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8,727.10 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
扣减手续费净额 4,269.7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超募资金剩余金
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3.0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2,996.8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3.00%,
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