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1 1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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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926)
         中国·杭州
特别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         关于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 1
普通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2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普通决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3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I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 168 号杭银大厦
网络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召集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II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或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重
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动
或静音状态,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
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间
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III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网络
投票规则按照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除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外,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
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3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详见议案附件。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IV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
经济的能力,公司拟申请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现提请股东会
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和相关授权事项:
    一、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方案
额按照发行债券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折人民币负债余额核定;
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
券等各类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具体发行品种及单品种发
行规模视市场情况而定;
批准使用。如监管政策对资金募集用途进行调整则以发行时有效
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额
度内视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发行本次议案项下金融债券所
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
决定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发行金额、发行批次、发行时间、发
行利率、债券期限等;签署、修改、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债券发行的相关报批手续;根据有关政
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
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自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60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 13 名董事组成,与第八届董
事会人数保持一致。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5 名。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
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宋剑斌、张精科、温洪亮、楼未、章小华、王西刚、沈明。
另有 1 名职工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现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并逐
项表决,7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选举。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连任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请予审议!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宋剑斌先生:197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
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
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张精科先生:1978 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本公司文创支行
行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
理,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科创金融事业总部党
委书记、总经理(兼),本公司副行长。
  温洪亮先生:1971 年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市园林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党委
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派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林
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
长,中共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
记,杭州银行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银行纪
检监察组组长。
  楼未女士:1978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
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战略管理部)副主任、战略管
理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章小华先生:1968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兰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水泥协
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第十一届、
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西刚先生:1973 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董
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法
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经理,风险管理中心法律部总
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务。
  沈明先生:1981 年出生,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现任本公
司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
济责任审计中心科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苏州新区高新
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材料披露日,宋剑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08 万股,
张精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76 万股,其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
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所列情
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洪小源、周亚虹、赵骏、曾晓亮、周明。
   现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并表决。
其中曾晓亮、周明为新任选举,其他候选人为连任选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适用累积
投票制,具体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新当
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任期自任职资格核
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曾晓亮、周明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之前,
唐荣汉、李常青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请予审议!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洪小源先生:1963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科学硕士,高级
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
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监事长。曾任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
行委员会主任(常务)、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
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亚虹先生:196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
高级会计审计学院兼职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数
理经济(上海财经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
理事长,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
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赵骏先生:1978 年出生,法律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曾晓亮先生:1973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管
理学院求是讲席教授,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加拿
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
授、经济可持续性与创业金融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会
计系讲席教授。
  周明先生:196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商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黄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上海实业(香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
际银行董事、联席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信贷审批委员会秘书长,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
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贵金属业务部
总经理、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腾讯 VB 创新产品部负责人顾问,
香港富融银行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截至本材料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一百二十三条所列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
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 5 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有 5 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
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
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
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
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
效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
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5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
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该股东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3.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
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     -    -      -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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