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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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董事)的议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马鞍山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等相关规定或要求,股东会选
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现结
合公司实际,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提出以下议案,本议
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
一、蒋育翔先生因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职务,
公司不向其支付任何薪酬或津贴。
二、伏明先生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薪酬依据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评价与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
津贴,其 2026 年度薪酬按照已获董事会批准的《2026 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三、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公
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取消了监事会,原监事会承担的监督职责由独立
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独立董事职责范围的
显著扩大,直接导致其工作负荷及合规风险明显增加。为适配独立董
事履职责任的变化,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并综合考虑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
调整为人民币 18 万元/年(含税)。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已获股东会批准的《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职工董事作为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
司员工和绩效管理办法,根据其所在岗位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
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相关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四名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出席本次董事会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据此,本议案不经董事会表决,直接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届满,当时鉴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相关筹备工作仍在推进,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
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予以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据此,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有关情况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同意提名蒋育翔先生、伏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本次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
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间,公司董事任期须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育翔先生:57 岁,管理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蒋先生于 1990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第四钢轧总厂厂长,及
马钢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常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 2013 年
顾问、董事会秘书;于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马钢集
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任马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马钢集团总法律顾问;于 2020 年
副主任;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
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于 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期间,任中国宝
武总法律顾问兼法务与合规部部长(2022 年 3 月,法律事务部更名
为法务与合规部);于 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间,任中国宝武
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法务与合规部部长、招标办主任;2024 年
党委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宝武马鞍山总部总代表。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伏明先生:58 岁,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伏先生于 1991 年
及经理、二铁总厂厂长。2017 年 10 月至 2026 年 8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24 年 12 月至 2026 年 9 月兼任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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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届满,当时鉴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相关筹备工作仍在推进,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
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予以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据此,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有关情况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管炳春先生、何安瑞先生、仇圣桃先生、曾祥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本次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
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间,公司董事任期须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候选人管炳春先生、何安瑞先生、仇圣桃先生、曾祥飞女士均已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炳春:62 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先生历任原冶金工业部质
量司副处长、处长,国家冶金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处长,中国冶金工业
质量体系认证中心主任,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现任北京国金衡信认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何安瑞:53 岁,工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先生历任北
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院长,高效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
心主任,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高效轧制与智能制造国
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仇圣桃先生:60 岁,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仇先生历任钢铁研究总院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
中心副主任,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已退休。
曾祥飞女士:45 岁,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女士
年 1 月起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3 年 9 月起任安
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此外,曾女士还担任安徽海螺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