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
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6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宋广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
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
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
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
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6,389,624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合计 69,648.11 69,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超捷紧固系统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超捷
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最
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
情况,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
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6-2028年)》。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
深交所的审核要求、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要求,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
行方案,依据市场条件和具体情况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决定并负责处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政
策,本次发行的注册情况及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施
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
事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或修改;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起草、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或终止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上市协议、承
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
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
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
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6)如果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
者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
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协议及文件进行必要
的补充、调整或修改;
(7)在本次发行实施过程中,办理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等一切有关事
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的有关条款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
向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9)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
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作出
具体安排或进行调整;
(10)如果公司在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发行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决定是否
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中止、终止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
相关的文件准备、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中止、
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
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3)上述授权中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股票同意注册后的具体执行
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
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其他人士行使,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进行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49)。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议决议;
议;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