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的 9:15 至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178 人,代表
股份 77,192,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466,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66,72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4.8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 1,585,52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 1,585,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035%。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程可涵、陈安琪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名称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 总表
于 决情 77,177,364 99.9805% 12,340 0.0160% 2,690 0.0035% 0 0.0000%
年半 其
年度 中,
利润 中小
分配 股东 1,570,493 99.0520% 12,340 0.7783% 2,690 0.1697% 0 0.0000%
预案 的表
的议 决情
案》 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程可涵、陈安琪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