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简称“公司”)会议室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8,790,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9,725,02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61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9,065,6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4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90,6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90,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7%。
(5)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关于设立“电力与通信用线缆及组 总表决情况 58,782,750 99.9866% 7,000 0.0119% 900 0.0015% 0 0%
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达健律师、胡蔚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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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