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
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式召开。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
表股份数为 17,761,6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239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6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16,234,52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7.7460%。
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股数 股数 比 股数 比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例 (股) 例
《关于独立
总表决
董事离任暨 133,951,601 99.9668% 44,550 0.0332% 0 0% 0 0%
情况
补选独立董
事会专门委 小股东
员会委员的 的表决
议案》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郭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
、《若干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