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丰元股份会议室。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86 名,代表股份 15,21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3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 名,代表股份
份 14,71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4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
权代表 186 名,代表股份 15,21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38%。
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关于关 总表决
联方向公 情况
司提供借 其中,
款暨关联 中小股
交易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