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含)-12,000 万元(含),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9.27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次日予以公告,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
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
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购公司股份 6,54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8.4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8.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9,999,86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86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回购
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1.2 亿元的可执行最高额,差额人民币 137.00 元不足以回购
公司 1 手股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
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6,546,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53%,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
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股份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用于规
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在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前
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
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