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6-04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在授权期内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下
同)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其
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2,000.00 万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
度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临)-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司(以下简称“金昌麦芽”)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以下简
称“兰州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兰银借字 2026 年第
整(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自 2026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9 日止。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兰州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兰银保字 2026 年第 101352026000016 号),就兰州银行对
金昌麦芽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州黄河(金昌)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丽丽
麦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啤酒、麦芽生产销售;啤酒大麦及其他农副产品的购销(凭有效许
经营范围 可经营);麦根等麦芽生产副产物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 73.3333%、贠文杰持股 10.00%、金昌康远供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持股 10.00%、金昌市金川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6.6667%。
资信状况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8,367.70 5,586.59
(单位:万元)
负债总额 4,387.67 1,867.64
净资产 3,980.03 3,718.95
项目 2025 年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54.40 2,594.30
利润总额 -1,229.67 -261.07
净利润 -1,229.67 -261.0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
债务人: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
保证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 合 同 : 债 权 人 与 债 务 人 签 署 的 编 号 为 兰 银 借 字 2026 年 第
(包括借款借据)及相关法律文件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包括后续对其
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共同构成本合同所称主合同。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
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小写)15,000,000 元
(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
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
为多人的,每个保证人均对主债务的全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债
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终止、解除主合同或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终止、
解除主合同或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计算。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
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计算。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
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昌麦芽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金昌麦芽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等担保,金昌麦芽也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对金
昌麦芽在业务、财务、资金、人事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目前,金昌麦芽
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下同)
余额为 3,390.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28%。本
次提供担保后,对外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4,390.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号);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