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股数 62,621,3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621,3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
用自有
闲置资
委托理
财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珏麟、徐文财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
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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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