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潘浩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89,461,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675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4,62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72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4,834,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544%。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9 人,代表股份 4,852,1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5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4,834,0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4%。
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表决分 股数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
) 果
《关于变 总表决 0.00
更注册资 情况 %
本、注册地 其中, 0.00
址及修订 中小股 %
<公司章 东的表
程>的议 决情况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吕丹丹、施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胜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