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少雄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丁少雄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丁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丁少雄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丁少雄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同意提名丁少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