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 百灵 公告编号:2026-05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伟先
生因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
进行立案。
近日,姜伟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6〕53 号)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姜伟先生、顾自力先生:
姜伟、顾自力涉嫌内幕交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百灵)股票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姜伟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
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姜伟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及对姜伟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
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姜伟、顾自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姜伟通过私募产品代持贵州百灵股票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
向禹慧远见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禹慧远见 6 号)和禹慧进
取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禹慧进取 3 号)转让贵州百灵股票
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贵州百灵股票转让给禹慧进取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禹慧进取 1 号)8,830,000 股和禹慧远见 5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禹慧远见 5 号)19,170,000 股。姜伟对前述
私募基金产品持有的贵州百灵股票具有决策权,支付保证金,享有收
益,承担损失。2023 年,姜伟通过“禹慧远见 5 号”
、金算盘豪雅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算盘豪雅 1 号)和寿宁海韵 6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寿宁海韵 61 号)等私募产品与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等机构开展以贵州百灵股票为标的
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签订衍生品合约,涉及名义本金合计
享有收益,承担损失。
一、姜伟、顾自力内幕交易贵州百灵股票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
(一)涉及的内幕信息
本案包括两项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一为贵州百灵 2023 年重大亏
损事项。该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形成,公开于 2024 年
年 3 月 19 日知悉该内幕信息,顾自力不晚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知悉
该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所)对贵州百灵 2023 年度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该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形成,
公开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姜伟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 2024 年
(二)姜伟、顾自力内幕交易贵州百灵股票和以贵州百灵为标的
的场外衍生品合约
户卖出贵州百灵股票 14,250,037 股,卖出金额 96,563,523.72 元。
经计算,避损 29,710,038.59 元。
止与华泰证券开展的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涉及名义本金
终止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全部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
涉及名义本金 145,780,000 元。经计算,避损 15,692,668.13 元。
终止与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德睿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全部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涉及名义本金
顾自力协助姜伟代持贵州百灵股票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顾自
力知悉贵州百灵内幕信息后,参与上述卖出贵州百灵股票和提前终止
相关衍生品合约的决策,并传递交易指令,协助姜伟内幕信息敏感期
内交易贵州百灵股票及相关场外衍生品合约。
二、姜伟未如实报告持股情况,导致贵州百灵信息披露存在虚假
记载
号”“禹慧进取 3 号”“禹慧远见 5 号”“禹慧远见 6 号”证券账户持
有并交易贵州百灵股票期间,未如实向贵州百灵报告实际持股情况,
导致贵州百灵《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关于控股股
东部分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协议转
让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等系列公告中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
记载。
三、姜伟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进取 3 号”“禹慧远见 6 号”证券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合计转让受限股
份占贵州百灵总股本的 1.72%。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0.72%,
无违法所得。
上述违法事实,有贵州百灵公告和文件、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
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姜伟、顾自力上述交易贵州百灵股票及以贵州百灵为
标的的场外衍生品合约的行为,分别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
十三条第一款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别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姜伟上述未如实向贵州百灵报告实际持股情况,违反《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二款所述情形。
姜伟上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
《证券法》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
条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
拟决定:
一、对姜伟、顾自力内幕交易贵州百灵股票的违法行为,没收违
法所得 29,710,038.59 元,全部由姜伟承担。并处以 29,710,038.59
元罚款,其中姜伟承担 29,110,038.59 元,顾自力承担 600,000 元。
二、对姜伟、顾自力内幕交易以贵州百灵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合
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26,344,320.14 元,全部
由 姜 伟 承 担 。 并 处 以 126,344,320.14 元 罚 款 , 其 中 姜 伟 承 担
三、对姜伟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四、对姜伟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并处以 1,000,000 元罚款。
当事人姜伟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六
条、第七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姜伟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
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
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对姜伟采取的市场禁入措施,
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人及其他违规人员,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一切正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不会导致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