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3
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 15:30。
( 2 )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
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号 2 号楼 16 楼 1610 会议室。
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金生先生主持。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9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689 人,代表股份 77,644,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股
东会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结果
关于2026年中
案的议案
关于核定公司
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关 于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
案
关于核定公
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卡、胡亚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