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
满足一定条件下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
《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
股本 16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
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4,43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
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62,880,000 股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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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A 股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6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
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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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依据上述承诺内容,公司 2026 年度中
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