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75 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7,824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
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
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
留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111.3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0,338.00 万股的 1.08%。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99.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总数的 89.4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38.00 万股的 0.96%;预留
授予权益共计 11.7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5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38.00 万股的 0.11%。
其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8.87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52.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38.00 万股的 0.57%;其中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47.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2.29%、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10,338.00 万股的 0.46%;预留 11.7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价格为 43.13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1.75 元/股。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临时公告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
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
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
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事宜。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临时公告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
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数量的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次解
除限售/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临时公告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该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
属前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则各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表所示:
临时公告
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的均值定比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2023-2024 年两年净利润均值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19.45% 9.9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6 年 26.00% 13.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7 年 33.10% 18.7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A≥Am X=1
An
净利润增长率(A)
A=An X=0.8
A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
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
关子公司的经营结果(含商誉减值等)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预测和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
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各考核期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的均值定比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2023-2024 年两年净利润均值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6 年 26.00% 13.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7 年 33.10% 18.7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A≥Am X=1
An
净利润增长率(A)
A=An X=0.8
A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则各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的均值定比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2023-2024 年两年净利润均值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9.45% 9.9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2026 年 26.00% 13.30%
临时公告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A≥Am X=1
An
净利润增长率(A)
A=An X=0.8
A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
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
关子公司的经营结果(含商誉减值等)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则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5)事业部/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事业部/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仅针对事业部/子公司所属激励对象,其他非事业部
或非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该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事业部/子公司所属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其所属事业部/
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
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激励
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解
除限售/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100% 80% 60% 0%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归属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系数(X)×事业部/子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临时公告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
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审批及授予情况
(1)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
临时公告
(6)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
公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 11.775 万股已经失效。
(9)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5,000 股。
(10)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
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1)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2)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 占第一类限制性 占本次授予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授出权益数 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李峰 副总经理 25.00 42.46% 0.2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3 人)
合计(34 人) 47.10 80.00% 0.46%
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临时公告
获授第二类限制 占第二类限制性 占本次授予时
姓 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授出权益数 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7 人)
合计(87 人) 51.90 100.00% 0.50%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资格,公司取消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共计 0.6 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52.50 万股调整为 51.90 万股、
激励对象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
(2)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80 万股。该 3 名激励对象
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实际授予人数由 34 人变更为 32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47.10 万股变更为 29.80 万股,直接调
减取消授予 17.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因而,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实际授予及申请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32 人、实际授予数量 29.80 万股。
(3)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5,000 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
(4)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 11.775 万股已经失效。
(5)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
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临时公告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限制性股票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000 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35,000 股。除上述离职和自愿放弃人员外,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需回购注
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6,782 股、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0,976 股。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3,782 股,合计拟作废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125,976 股。
(1)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一
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43.13 元/股调整为 42.7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1.75 元/股调整为 51.34
元/股。
(2)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由 42.72 元/股调整为 30.30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1.34 元/股调整为
(四)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回购)价格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
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临时公告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7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47,824 股限制性股票申请办理
归属事宜。
(二)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临时公告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
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中有 5 名已离职,剩余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则各考核期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的均值
定比 2023-2024 年两年净利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润均值的增长率(A)
目标值 触发值
根据公司《2025 年年
(Am) (An)
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第一个归属 [2026]6188 号 ) , 2025 年
期 度实现净利润 13,637.63 万
第二个归属 元,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所
期 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收
购形成的子公司的经营结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果(含商誉减值等)后为
属系数(X)
A≥Am X=1 2024 两 年 净 利 润 均 值
An
净利润增长
率(A)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A=An X=0.8
A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结果(含商
誉减值等)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五)事业部/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除已离职及自愿放弃
事业部/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仅针对事业部/子公司所属 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
激励对象,其他非事业部或非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该层面的业绩 限制性股票的其余 81 名激
考核要求。事业部/子公司所属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第二类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 事业部/子公司层面的业绩
置不同的归属比例(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 考核指标全部未达标,对
部/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应归属比例为 0%,当期不
临时公告
(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得归属;其余 77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 象部分或者全部达标,分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现行薪酬与考核 别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进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 行归属。
属额度。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 (2)53 名激励对象因
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
考评结果 A B C D E “A”,对应个人层面归属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100%;17 名激励对
比例(N) 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
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归属比例为 80%;9 名激励
际可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评
事业部/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60%;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
评结果为“D”,对应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3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其余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根据业绩及绩效考核达成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90,976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失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125,976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6 年 9 月 9 日
(二)归属数量:247,824 股
(三)归属人数:75 人
(四)归属价格:36.46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回购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临时公告
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量的百分比(%)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5 人)
(七)激励对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出现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
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9 日;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47,824 股;
(三)本次 75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 247,824 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
购的股票,前述 75 名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
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91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止,公司已收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 75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035,663.04 元。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7 年 7 月 27
日,《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归属已按照《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
临时公告
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作废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