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0 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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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54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根据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王宝庆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
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6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
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2.00元/10股=20,634,527.60元(含税),每股现
金红利(含税)为0.1946286元。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
   (二)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
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3.00元/10股=30,951,791.40元(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2919429元。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0-V=9.03-0.1946286-0.2919429≈8.5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
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
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关规定。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调整相关的公告文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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