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
务办理》)和《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核查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 年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
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本次可行权的 96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申请行
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满足《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
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四、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 年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
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96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申
请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满足《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