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性股票总数为 39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73,455,157 股的 0.1044%。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
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
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202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
授予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五)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
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7元/股。
(六)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原股
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0,000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
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九)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十)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
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 8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根据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上述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离职的8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390,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857%,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0.1044%。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8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要对其持有
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90,000股,回购价格为8.57元/股。本
次回购总金额为3,342,30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044%。
公司已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3,342,3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373,455,157股变更为373,065,157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9月7日完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70,479,500 18.87% -390,000 70,089,500 18.79%
其中:高管锁定股 66,279,500 17.75% 0 66,279,500 17.77%
股权激励限售股 4,200,000 1.12% -390,000 3,810,000 1.0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2,975,657 81.13% 0 302,975,657 81.21%
三、总股本 373,455,157 100.00% -390,000 373,065,157 100.00%
注:1.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为准;
件。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5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
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