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6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大额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改善资金流状况,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方或称甲方)与中牟县农业农村
局(债务方或称乙方)依据中牟县人民法院(2023)豫 0122 民初 5733 号《民事判
决书》和(2026)豫 0122 民初 1276 号《民事判决书》及其对应执行案件,多次沟
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执行和解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务方中牟县农业农村局已按《协议》约定支付 100 万元欠
款。按照《协议》,我方(债权方)同意有条件地让渡债务方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
务利息人民币 4,443,591.91 元。债务方承诺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止,分 24 期偿还让渡后的剩余债务。
二、债务处理主要内容
第一条:执行和解债务范围及确认金额
截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经扣除乙方此前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确
认《协议》项下尚未清偿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68,567,279.91 元,债务总额构成
如下:
第二条:债务让渡及协议生效前提
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让渡人民币 4,443,591.91 元(全额让渡)。
(说明:
“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
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不涉及
欠款本金、违约金(一般债务利息)以及诉讼费。)
佰万元整),该笔款项计入《协议》项下已还款总额,优先冲抵本金。冲抵后,本
协议项下剩余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63,123,688.00 元。
方不再向乙方主张让渡金额。乙方实际清偿总额为人民币 64,123,688.00 元(含
签约前支付的 1,000,000.00 元)。
第三条:清偿期限和其他安排
乙方承诺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止,分 24 期向甲方清
偿本协议项下剩余全部债务。具体分期付款金额、日期、违约责任等按照《协议》
约定执行。
三、审议情况说明
本次债务处理涉及的债务方为中牟县农业农村局,不属于公司关联方,预计
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债务处理涉及的债务总额 68,567,279.91 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处理有利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
风险,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债务处理涉及有条件让渡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不涉及欠款本金
及违约金(一般债务利息)、诉讼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债务处理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债务处理涉及的相关会计
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牟县农业农村局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