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
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的通知,获悉睿洋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冻结申请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人
东及其一 (股) (%) (%) 售类型
致行动人
杭州市
滨江区
睿洋科技 是 14,600,000 25.94% 3.25% 否 08 月 27 08 月 26 轮候冻结
人民法
日 日
院
合计 — 14,600,000 25.94% 3.25% — — — — —
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拍卖等数量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
睿洋科技 56,291,233 12.54% 56,291,233 0 100.00% 12.54%
普渡科技 51,821,600 11.55% 0 0 0.00% 0.00%
姚纳新 170,000 0.04% 0 0 0.00% 0.00%
合计 108,282,833 24.13% 56,291,233 0 51.99% 12.54%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睿洋科技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97,837,980 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5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56,291,23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97,837,980 股。
目前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
处置,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
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目前睿洋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282,8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13%;如果司法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强制处置后,睿洋科技及一
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纠纷,借款人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 80,634,890.44 元、利息及
相关费用。睿洋科技逾期未履行,导致睿洋科技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睿洋科技相关债务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变化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另,睿洋科技为浙江西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
为 9,142,187.44 元、利息及相关费用,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
苏州睿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债务人到期债务未清偿,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
止(延时的除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
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 5,000,000 股、2,500,000 股、2,423,572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共计 9,923,5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
果如下:
用户姓名仇菲通过竞买号 C6039 于 2026/08/17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
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5,000,000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
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8,150,000(陆仟捌佰壹拾伍万
元)
用户姓名李静通过竞买号 S4910 于 2026/08/17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
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2,423,572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
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3,033,286.36(叁仟叁佰零参万
叁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
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其余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完成过户,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
定性。
(2)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
光科技股票 1,200,000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9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
除外)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
技股票 1,200,000 股进行公开司法第二次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若本次拟拍卖的
股份最终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睿洋科技的持股数量将减少 120 万股。本次司法拍卖
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材料为准,拍卖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
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
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
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
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
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述拍卖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形。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
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
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