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6-054 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继续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藏天
晟泰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晟”)根据生效判决书支付的执
行案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业绩补偿引起的合同纠纷,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藏天晟、徐攀
峰。2025 年 9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关于支
付业绩补偿款等主要诉讼请求,双方均提起上诉。2026 年 2 月,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22 日、2026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临 2024-055 号《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临 2025-078 号、临 2025-086
号及临 2026-012 号《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案件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西藏天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本息共计
藏天晟的股权转让款 1,688.91 万元及利息与西藏天晟剩余未付公司业绩补偿款
及利息等额抵销。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
决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