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钨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16,465,65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490,841,086.1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22,110.55 元,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018,975.5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划
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专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农审字[2026]260102100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
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金额 金额
年产 300 亿米光伏用超
细钨合金丝生产项目
合计 66,228.89 49,084.11 47,701.90
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
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
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用于现金管理
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及时进行赎回,不影响项目进度,同时,未来也
将按照募投计划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
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经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四)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逸驰 丁万强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