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0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
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
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万靖”)、张文丰、
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新行稳致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致远2号基金”)计划自2026年6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6月16日已
增持股份)不少于2,500,000股,且不超过5,000,000股。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致远 2 号基金。
广州万顺与广州万靖同为受陈志健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
系;广州万顺因分别与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
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
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3,061,59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 42,04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6701%;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4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71%;广
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1)广州万顺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 2024 年
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该增
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张文丰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披露了增持计划,计划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
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 2026 年 1 月 26 日已增
持股份)不少于 4,800,000 股,且不超过 9,600,000 股,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25
日、2026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
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关于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
份收购事项。
年 6 月 16 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 2,500,000 股,且不超过 5,000,000 股。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6 年 9 月 7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43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 53,06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6,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
权 委 托 方 式 持 有 公 司 表 决 权 股 份 37,951,59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致远 2 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4,09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8435%。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前披露的增持计划相符,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