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拟聘任的总经理洪敏先生、拟聘任的财务总监许洋波先生、拟
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杨璐女士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不存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在《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
人员中,近三年除杨璐女士于 2024 年 10 月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李
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其他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其中,杨璐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且其任职资
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总经理洪敏先生、财务总监许洋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璐女士,并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庞晓旭、黄炜杰、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