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8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
伙企业”)
? 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上海摩勤”)拟联
合广州祺工智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广祺智行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机构共同参与投资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合伙企业认缴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32,161 万元,其中,上海摩勤拟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50 万元,占该合伙企业认缴资金总规模的 31.249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后续需完成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实施
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
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
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合伙企业投资无法达到预期
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经营
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战略布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拟联合广州祺
工智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广祺智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机构共同参与投资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
拟于近日签署《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认缴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32,161 万元,其中,上
海摩勤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50 万元,占该合伙企业认缴资金
总规模的 31.2490%。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北京新紫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6GN418F
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琛
认缴出资额:1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23 层 230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广州祺工智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K2F8RX0N
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 28 号(创智园)4 栋 102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9.9%,广州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9.9%
企业名称:苏州广祺智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EHLG209A
成立日期:2025 年 4 月 21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0,1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 66 号领寓商务广场 1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汽资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6.25%,越秀(南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3.92%
企业名称:珠海星盛锐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KM22CH5J
成立日期:2026 年 8 月 19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星航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人民西路 856 号第 2 栋三层 B 区 31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保志璞持股比例为 99.95%,珠海星航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0.05%
企业名称:重庆东方智慧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DQT25C80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70,70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卉竹路 2 号 9 幢 2 层 256 号房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
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主要股东:重庆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为 56.57%,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8.29%
企业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D4AE7M14
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28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5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 层 212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4.71%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各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拟投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企业规模:认缴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32,161 万元(最终以签署的合
伙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情况为准)
(三)合伙企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四)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
(五)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 32,161 万元,各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
金方式向合伙企业履行其实缴出资义务。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万
元,有限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2,160 万元,其中 32,000 万元用于认购
合伙企业份额,160 万元用于预留合伙企业费用,合伙企业费用均由全体有限合
伙人按照认缴比例分摊。
占全部认缴出资的 0.0031%。普通合伙人应于各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的同时完成
全部认缴出资额的缴付。
占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31.2490%;广州祺工智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8,999.775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4,321.5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的 13.4371%;重庆东方智慧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
资人民币 4,271.25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13.2808%;北京显智链
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3,517.5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
总认缴出资额的 10.9372%。各有限合伙人应在缴款通知发出后 5 个自然日内,
一次性出资到位。
(六)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
运用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
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标的的股东或相关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出席股东会的代表并
依法行使表决权(包括决定出席股东会的代表人选、表决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就
某项议案投赞成、弃权或者反对票等)。
(七)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模式
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事项均应提请合伙人会议
审议,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合伙人会议所作的决议必须经普通合伙人及持
有超过三分之二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八)合伙企业投资策略: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专项投资于集成电路等战略新
兴产业相关投资标的,通过持有投资项目获取投资回报。
(九)合伙企业退出机制:通过项目上市退出。
有权向合伙企业申请向其退还其缴付的全部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经核实后,
确属于未完成投资事项,且各合伙人未达成其他补充协议的,应在未完成投资发
生且经合伙人会议决策后,由合伙企业向该合伙人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实
际发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涉及);
定期限内完成合格上市,有限合伙人可向执行事务合伙人申请退出合伙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届时有权自行判断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锁定期限届满后,各合伙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减持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
的投资项目股票的有效减持申请,在各项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
人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相关减持事项。
(十)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在所有合伙人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
划分。
(十一)亏损和债务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在本合伙企
业之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以其认缴出
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十二)其他约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合理
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依法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各方应首先寻求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
任何争议或主张。如果争议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该争议应提交合伙企业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将以实际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参与投资北京紫锐芯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将
聚焦集成电路等战略新兴产业,深度挖掘前沿细分赛道优质资产,强化产业链上
下游布局。
本次投资使用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合伙企业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后续需完成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
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合伙企业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
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其
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