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智兴悦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且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或投
资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募集、备案、投资运作及退出情况,
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满足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珀莱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海南”)拟
与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心谷”)合作,认购宁波智兴悦
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并于 2026 年 9 月 7 日签订
了《宁波智兴悦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或“本合同”),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 万元,
首次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92,010 万元,珀莱雅海南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
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仍在募集中。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
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宁波智兴悦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10,000.00_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
?其他:_科技制造、生物医药、科技、消费等各领域的
围
应用相关的投资标的_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_9131011834203088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17489
备案时间 2015 年 7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林利军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人民币 10,010.01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 1257 号金桥现代产业服务园
主要办公地址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利军持有 99.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域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正心谷是一家专业的基于深度产业研究的产业投资管理公司,覆盖科技制造、
医疗健康和科技消费三大领域。正心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团队和投资管理经验。目前正心谷经营状况正
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正心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正心谷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
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正心谷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除珀莱雅海南外的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确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合伙企业仍处于募集期,后续
新增有限合伙人尚未确定,如后续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商聚实业有限公司
?__91310105767248976B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张振昊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04-09-30
注册资本/出资额 138,602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2 号楼 3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2 号楼 3 层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
经营范围
售;金属矿石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全称 湖南爱尔东方眼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30104MA4LKMX10R 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张跃文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7-04-20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99 号 3#1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99 号 3#1 层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爱尔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医护人员防
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经营范围 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全称 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4MACXYKRW28 ___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合伙人 林王玮)
成立日期 2023-09-19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00 万元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
注册地址
大厦 7 层 701 室-113 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
主要办公地址
大厦 7 层 701 室-113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战胜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
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全称 温州方道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330304MACYT7CM37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合伙人 林王玮)
成立日期 2023-09-26
注册资本/出资额 50,000 万元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
注册地址
大厦 7 层 701 室-117 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
主要办公地址
大厦 7 层 701 室-117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
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全称 嘉兴骅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_91330402MAK9YJNR69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熊建华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6-03-26
注册资本/出资额 30,01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中山路、吉水路口商
注册地址
办综合楼 6 楼 603 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中山路、吉水路口商
主要办公地址
办综合楼 6 楼 603 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熊建华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办公服务;会
经营范围
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智兴悦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203MAKMBB3K6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背景:为推进公司战略布局,把握行业发展机会,公司拟参与认购宁
波智兴悦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通过借助合作方
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投后价值提升能力,寻求科技制造、生物医药、科技、
消费等领域应用的发展机会,丰富公司的外延增长渠道和创新探索,系统提升
公司的竞争优势。
成立日期:2026 年 8 月 19 日
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至首次交
割日的第 7 个周年日为止。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 65 号(12-26)室
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310,000 万元(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具
体情况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金额 本次合作后持股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执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珀莱雅(海南)投资
有限公司
上海商聚实业有限公
司
嘉兴骅达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方道一期创业投
伙)
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
伙)
湖南爱尔东方眼谷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
后续拟募集有限合伙
人
合计 310,000.00 100.00
注: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认缴出资
总额为人民币 92,010 万元,合伙企业尚处于募集期,后续拟募集有限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
金额尚未确定,最终募集规模及出资结构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本
合同约定管理和执行,对合伙企业及其投资(及其退出)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
制和营运及决策的权力属于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包括合伙协议的修订、管理人的变更、普通合伙人向
非关联方转让合伙权益、合伙企业的解散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由合伙人会议
审议决定;就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但普通合伙人认定应由合伙人投票表决的事项,
经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 50%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即为通过。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控制并管理合伙企业运营(投资决策、合伙事务执行),对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管理费”系指合伙企业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的费用。
除非管理人另行减免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年度管
理费按照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1%)/年计提。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应按年度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
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的可分配收入,应首先根据全体合伙人在该
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分摊比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相应归
属于普通合伙人并向其实际分配;就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在扣除普通
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合理预留的金额后,按照下列顺序在普通合伙人及该有
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为免疑义,每一投资项目项下的可分配收入独立核算
和分配,不因其他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进行调整):
(1)向有限合伙人返还项目投资本金及其他费用;
(2)向有限合伙人优先分配 5%/年(单利)的项目优先回报;
(3)向普通合伙人追补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3)项取得的累
计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2)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90%×10%的
金额;及
(4)项目超额收益按照 9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10%归于普通合伙人分
配。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合伙企业亏损及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资本中的
出资比例分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及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科技制
造、生物医药、科技、消费等各领域的应用相关的投资标的。
合伙企业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项目,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合伙
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
市公司股票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
现退出;(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
配;以及(4)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未在
合伙企业及管理人正心谷任职,未参与合伙企业的募集、投资决策及管理运作。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珀莱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如有,以最
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
珀莱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 万元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除非本合伙企业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
日起算,至首次交割日的第柒(7)个周年日为止(“存续期限”)。其中,投
资期(“投资期”)为肆(4)年,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算,退出期自投
资期届满之日次日起算至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存续期限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约定进
行延期或相应缩短。
除非普通合伙人另行决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将根据投资机会的
资金需求情况、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向有限合伙人
发出要求其履行相应出资义务的通知,每位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前述通知所载的
付款时间与金额对合伙企业一次性缴付通知中要求缴付的所有实缴资本。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承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
活动,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亦无权为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以
其他方式约束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具体权限、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以合
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合伙企业将委托具备托管服务资质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托管机构向
本合伙企业提供托管服务。
如有限合伙人违约,其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各种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因出资违约等原因导致的出资违约金、赔偿金等。
此外,如果某一有限合伙人继续作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可能导致违反任
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导致本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受限于不可避免的法律、税
务或其他监管要求带来的重大负担,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和本
合同的约定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本合同及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
和执行。
因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
照提交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在上海。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行裁定,仲裁费应由败诉
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珀莱雅海南本次参与认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是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
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公司的持续
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支持,帮助公司获取新的增长点。本次投资使用珀莱雅海
南自有资金,不影响珀莱雅海南及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珀莱雅海南及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珀莱
雅海南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对合伙企业形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
案,尚未开展项目投资,对公司短期内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且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或投资
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募集、备案、投资运作及退出情况,做好
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