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6-04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1 人,代表股份 1,021,697,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16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60,576,93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0 人,代表股份 61,120,08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3 人,代表股份 61,562,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2,8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0 人,代表股份 61,120,0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8%。
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5,462,32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28,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8727%;反对 5,805,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308%;弃权 4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
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律师、何佳佳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