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康路 1 号汇顶科技总部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帆先生因公出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推选董事郭峰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先生、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独立董事郑正奇先生因
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12,001,368 99.7617 424,400 0.1997 82,000 0.038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12,139,968 99.8269 328,300 0.1544 39,500 0.018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新增经营场所、变更注
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婕、赵雨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