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8 22: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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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湖南美
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
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会
现场。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股东要求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
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举手示意,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
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股东会主持人将按照股
东持有股份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股东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做出答复。若股东的问询与议题无关,或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东会主持人和相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两名股东(或授权代表)计票和监票,请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具法律意见。
        二、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仲秋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
  (二)、宣布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及监票人
  (三)、审议议题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六)、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八)、参加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股东会议案资料
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请各位股东审议。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
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任何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通函等,并处理任何涉及本激励计划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合规事宜;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
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审议。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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