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4 名,代表股
份 70,903,9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 69,248,57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180 名,代表股份 1,655,40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
的其他股东)182 人,代表股份 13,765,30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62,104,62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383,3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9,721,323 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提案名 表决 股数 股数 决
股数 比
编码 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股 结
(股) 例
) ) 果
总表
关于为
决情 70,588,384 99.5549% 306,900 0.4328% 8,700 0.0123% 0 0%
全资子
况
公司和
其
孙公司
中, 通
中小 过
行授信
股东 13,449,708 97.7073% 306,900 2.2295% 8,700 0.0632% 0 0%
提供担
的表
保的议
决情
案
况
总表
关于公 决情 70,324,618 99.1829% 575,766 0.8120% 3,600 0.0051% 0 0%
司 2026 况
年半年 其
通
过
分配预 中小
案的议 股东
案 的表
决情
况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2.00 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
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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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