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取消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取消调整 2025 年股票
公司章程》
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取消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取消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相关事项。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