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余额为
及任意公积金。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12,400,688,298.17 元,母公司报表期
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923,366,417.6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
分配比例,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上限为 923,366,417.69 元。公司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为 887,907,171 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0 元(含
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905,665,314.42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32,199,213.06 元)的比例为 97.15%。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
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持续通过现金分红、股
份回购等方式回报股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
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文件鼓励企业现
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文件精神,积极回报股东的具体体现。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盈利水平,并充分考虑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稳定性以及现有资金可覆
盖研发投入及日常经营需求等情况,本次现金分红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本次现金分红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的持续性,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867,643,628.36 元、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