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
和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760,0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4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24.75 元/股)。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
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 55 号
咨询联系人:羊静、林红霞
咨询电话:0576-83383203
传真电话:0576-8338320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