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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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如已將名下之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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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1)續聘核數師
(2)總股本、註冊資本變更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3)關於授予董事會以購回H股的一般授權的建議
(4)臨時股東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7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廈15樓舉行臨時股
東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5至17頁。
擬委任受委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之股東須按照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之指示填妥表格,並於臨
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
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目 錄
頁次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附錄一 — 說明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附錄二 —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詳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臨時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於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並 以 人 民 幣 認 購 及 交 易( 股 份 代 號 :
「公司章程」 指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審核委員會」 指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中央結算系統」 指 由香港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本公司」 指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廣東
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廈15樓舉行之臨時股東會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港
元認購及交易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6年9月4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為確定當中所載若干資料之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 1 –
釋 義
「提名委員會」 指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17日有關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之
招股章程
「購回一般授權」 指 建議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於股東批准購回一
般授權之日H股總數(不包括任何庫存股份)10%之H股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之法定貨幣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普通股,包括A股及
H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深交所上市規則」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深交所」或「深圳證券交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易所」
「收購守則」 指 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
「庫存股份」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 指 百分比
– 2 –
董事會函件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董事: 註冊辦事處:
曾芳勤女士(董事長、執行董事) 中國
賈雙誼先生(執行董事) 廣東省江門市
黃金榮女士(執行董事) 蓬江區
尉徵慧女士(非執行董事) 龍灣路8號
劉健成博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蔡元慶博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香港營業地點:
阮超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香港
尖沙咀
麼地道68號
帝國中心901A室
敬啟者:
(1)續聘核數師
(2)總股本、註冊資本變更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3)關於授予董事會以購回H股的一般授權的建議
(4)臨時股東會通告
I.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有關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之資料,以令 閣下能
在知情情況下決定是否投票贊成或反對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
– 3 –
董事會函件
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考慮並酌情批准:
(1) 續聘核數師;
會上將提呈特別決議案,以考慮並酌情批准:
(2) 總股本、註冊資本變更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
(3) 關於授予董事會以購回H股的一般授權的建議。
本通函乃就謹訂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
廈15樓舉行之臨時股東會而發出。
II. 續聘核數師
臨時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考慮並批准續聘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
合夥)為本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外部核數師,負責本公司財務報表之審計及審
閱以及內部控制審計(該項續聘之任期自相關決議案獲通過之日起計)。
III. 總股本、註冊資本變更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根據本公司2024年購股權激勵計劃項下授予的購股權第一個行使期行使條件達成後行
使導致本公司總股本增加,以及發行H股上市導致本公司總股本增加,董事會建議修訂《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東會議事規則)的相關條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鑒於因購股權行使導致本公司總股本增加1,089,428股股份,以及
發 行 H 股 上 市 導 致 本 公 司 總 股 本 增 加 8 1 1 , 8 1 1 , 8 8 0 股 股 份,本 公 司 總 股 本 相 應 由
會上審議批准並生效,且完成中國法律項下適用的登記及備案程序後,本公司註冊資本總額
將為人民幣8,120,010,560元。
– 4 –
董事會函件
公司章程之修訂說明如下:
修訂關於總股本及註冊資本的相關條款,將本公司的股本結構更新為
情況一致。
將股東向董事會提出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候選人之門檻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公
司總股本3%以上的股東」調低至「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總股本1%以上的股東」,以此擴
大股東參與董事提名之權利,符合適用法律法規之規定。
IV. 關於授予董事會以購回H股的一般授權的建議
為確保董事會在購回任何H股屬合宜時具備靈活性及酌情權,現建議尋求股東批准授予
董事會購回一般授權。於臨時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授予董事會購回一般授
權,即一項有條件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於股東批准購回一般授權當日已發行H股總數
(不包括任何庫存股份)10%之H股。
授予董事會之購回一般授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i) 制定及實施具體購回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確定購回H股的時間、期限、價格及數
量;
(ii)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文件(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通知債權人並
發佈公告(如需要);
(iii) 開立境外證券賬戶並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
(iv) 履行適用法律法規、監管機構或本公司股份上市之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關審
批及╱或備案手續(如有);
– 5 –
董事會函件
(v)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作出、簽署及採取所有被認為與建議股份購回之
落實及生效有關及必要之適當、必要或妥善之文件、行動、事項或步驟;
(vi) 根據實際購回情況,辦理購回股份的轉讓或註銷(如適用),修訂公司章程中有關
總股本、持股結構及其他相關事項的條款,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及處理與購
回股份有關的其他文件及事項(如適用);
(vii) 在董事會獲得上述購回一般性授權的前提下,除非法律另有規定,進一步授權董
事長及其授權人士共同或單獨簽署、簽訂、修訂、完成、遞交及處理與一般性授權
項下購回H股有關的事宜。
購回一般性授權須待批准授予購回一般性授權之特別決議案於臨時股東會上獲通過
後,方可作實。購回一般性授權(如獲批准)將於下列最早日期失效:(i)本公司2026年股東週
年會結束時;(ii)根據公司章程或中國任何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會之期限屆
滿之日;或(iii)股東於本公司任何股東會上通過決議案撤銷或修訂相關特別決議案所賦予權
力之日。
倘本公司根據購回一般性授權購回任何H股,本公司將根據適用法律法規(i)註銷購回之
H股並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及╱或(ii)將該等H股持作庫存股份,惟須視乎進行任何H股購
回相關時限之市場狀況及本公司資本管理需求等情況而定。
載有關於購回一般性授權之若干資料之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一。說明函件所載資
料旨在向 閣下提供合理必要之資料,以令 閣下能在知情情況下決定是否投票贊成或反對
授予董事會購回一般性授權之決議案。
V. 臨時股東會及委任代表安排
召 開 臨 時 股 東 會 的 通 告 載 於 本 通 函 第 1 5 至 17 頁,同 時 刊 載 並 可 於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lingyiitech.com)下載。臨時股東會所用的代表委
任表格亦刊載並可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lingyiitech.com)
下載。
– 6 –
董事會函件
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臨時股東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印備的指示填妥表格及簽署,
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
(或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核證副本),盡快送
交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
時間24小時前(即香港時間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前)送達,方為有效。填妥及
送達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按意願親自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VI. 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股東於股東會上之所有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
臨時股東會主席將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就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表決之每項決議案要求以
投票方式表決。本公司將於臨時股東會後按上市規則第13.39(5)條規定之方式公佈投票結
果。
VII. 責任聲明
本通函之資料乃遵照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本通函
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
本通函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
項,足以令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VIII.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
為確定H股股東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9月18日(星
期五)至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該期
間將不會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之H
股股東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所
有填妥之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必須於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送交本公司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 7 –
董事會函件
IX. 推薦建議
董事會認為:上述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
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相關決議案。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芳勤女士
謹啟
– 8 –
附錄一 說明函件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以下為根據上市規則須向 閣下寄發的有關建議購回一般授權的說明函件:
購回H股的理由
董事認為,尋求股東授權以使本公司能夠在市場上購回H股,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最
佳利益。視乎現行市場情況及資金安排,該等股份購回可能令本公司的每股盈利增加。另一
方面,在遵守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及規則的前提下,本公司購回並
持作庫存股份的股份可按市價在市場上轉售,以為本公司籌集資金,或轉讓或用於其他目
的。本公司將僅在董事認為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有利的情況下購回股份。
購回所需資金
於購回H股時,本公司擬動用根據公司章程以及中國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可合法撥於
該等用途的本公司內部資源。本公司不得以非現金代價在香港聯交所購回證券,或不時以不
符合香港聯交所交易規則的方式進行結算。
一般資料
全面行使購回一般授權可能會在建議購回期間隨時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或資產負債狀
況(與本公司招股章程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計賬目所披露的狀況比較)產生重
大不利影響。然而,倘購回股份會於該等情況下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需求或資產負債水平產
生重大不利影響,則董事不會建議在該等情況下行使H股購回一般授權。董事將適時於考慮
當時市況後,在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情況下釐定將予購回的H股數目,以及將予購回H
股的價格及其他條款。
– 9 –
附錄一 說明函件
董事承諾,彼等將根據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以及中國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在等法
律、規則及法規適用的情況下,行使本公司權力根據購回一般授權購回股份。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總股本包括811,811,88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H
股及7,308,494,551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股,而本公司持有44,207,700股庫存股份。
待關於購回一般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後,並假設本公司於臨時股東會前不會配發及發行或
購回任何H股,本公司將獲准根據購回一般授權購回最多81,181,188股H股,即於相關決議
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H股總數(不包括任何庫存股份)最多10%。
購回一般授權將於以下最早者屆滿:(i)本公司2026年股東週年會結束時;(ii)根據公司
章程或中國任何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會之期限屆滿;或(iii)股東於本公
司任何股東會上通過決議案撤銷或變更相關特別決議案所賦予權力之日。
購回一般授權須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i)批准授予購回一般授權的特別決議案
於臨時股東會上獲通過;及(ii)本公司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繼任機構)及╱或中國法
律、規則及法規所規定可能所需之任何其他監管機構的批准(如適用)。倘上述條件未獲達
成,董事將不得行使購回一般授權。
根據上市規則,倘購買價較本公司股份於緊接在聯交所交易前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
價高出5%或以上,則本公司不會在聯交所購回其股份。
購回H股的地位
倘本公司根據購回一般授權購回任何H股,本公司可視乎購回時之情況(包括市場狀
況、擬購回H股之用途及本公司之資本管理需求),(i)註銷所購回之H股,並減少本公司註冊
資本,減少金額相等於所註銷H股之總面值;及╱或(ii)將該等H股持作庫存股份。於最後實
際可行日期,董事就將採納上述何種處理方式並無明確意向,而本公司將於相關之翌日披露
報表中披露購回之任何H股之處理方式。
– 10 –
附錄一 說明函件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持有44,207,700股庫存股份,全部為A股。假設購回一般
授權獲悉數行使且所有購回之H股均持作庫存股份,則本公司持有之股份總數將佔其已發行
股份總數約1.54%,處於公司章程第26條規定之限額內。
倘本公司將任何H股持作庫存股份,隨後對該等庫存股份之任何出售或轉讓將根據上市
規則及中國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進行。就於中央結算系統內持有以供在香港聯交所轉售之
任何庫存股份而言,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該等庫存股份獲適當識別及區分。
當本公司回購H股股份後,已回購H股股份所附帶的股東權利將暫停。對於回購作為庫
存股份的H股,本公司將於股份回購完成後,向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
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及相關經紀發出明確書面指示,要求更新記錄以明確將於中央結算系統
持有的已回購H股列為庫存股份。
本公司確認,本說明函件及建議H股回購均無任何異常之處。
H股價格
自2026年6月26日(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包括首尾兩日)
期間,H股在聯交所錄得的每月最高及最低成交價如下:
月份 最高價 最低價
港元 港元
附註: H股於2026年6月26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因此,並無該日期前任何期間有關H股於香港聯交所之
交易價格資料。
– 11 –
附錄一 說明函件
本公司購回之股份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購回股份(不論是否在香港聯交所或其他交易所
進行)之詳情如下: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概無購回任何H股(不論是否在香港聯交所或其
他交易所進行)。
根據董事會於2026年3月26日批准之A股購回計劃,本公司根據中國適用法律法規及深
交所上市規則,通過其購回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於深交所購回A股。
本公司購回之A股:
月份 購回股份數目 每股A股最高價 每股A股最低價 總金額
(股)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無
總計 32,375,800 14.43 11.97 439,104,518.31
上 述 A 股 尚 未 註 銷,並 由 本 公 司 持 作 庫 存 股 份。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公 司 持 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及緊接該日前六個月內概無購回任何
股份(不論是否在香港聯交所進行)。
– 12 –
附錄一 說明函件
H股購回的影響
倘因本公司購回股份致使一名主要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中的比例權益增加,就收購守
則而言,該增加將被視為一項收購。因此,一名股東或一致行動的一組股東可能獲得或喪失
對本公司的控制權,或有責任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作出強制要約。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曾芳勤女士及領勝投資(江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及一
致行動人士)合共持有4,248,060,867股A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2.31%。倘董事悉數行
使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購回一般授權條款項下購回H股之權力,且所有購回之H股均被
註銷,則控股股東於本公司總註冊資本中之總權益將增加至約52.84%。
董事並不知悉根據購回一般授權進行任何購回而將根據收購守則及╱或任何類似適用
法律產生之任何後果。此外,倘股份購回將導致無法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8.08條項下之規
定,則董事不會在香港聯交所進行股份購回。
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彼等所深知,倘於臨時股東會上批准向董事會授予購回一
般授權,則董事或其任何緊密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意向本公司出售股份。
本公司並無獲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告知,表示倘股東批准購回一般授
權且購回一般授權的條件(如有)獲達成,其目前有意向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任何H股或承諾
不向本公司出售該等H股。
就董事所深知及確信,本說明函件及本公司建議購回H股均無任何異常之處。
– 13 –
附錄二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詳情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序號 修訂前 修訂後
公司於2011年6月2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於2011年6月2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首次向社會公眾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首次向社會公眾
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以下簡稱「A股」)7,950萬股, 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以下簡稱「A股」)7,950萬股,
並於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 並於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
「深交所」)上市。 「深交所」)上市。
公司於[?]年[?]月[?]日經中國證監會備案,並 公司於2026年5月19日經中國證監會備案,並經香
經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
所」,與深交所合稱「證券交易所」)批准,首次向 與深交所合稱「證券交易所」)批准,首次向社會公
社會公眾發行境外上市股份(以下簡稱「H股」)[?] 眾 發 行 境 外 上 市 股 份( 以 下 簡 稱「 H 股 」)
股,如全額行使15 %的超額配售權,則共發行H 811,811,880股,如全額行使15%的超額配售權,
股[?]股。前述H股於[?]年[?]月[?]在香港聯交 則共發行H股[?]股。前述H股於2026年6月26日
所上市。 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8,120,010,560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一節 股份發行
公司總股本為[?]股,均為普通股,其中A股普通 公司總股本為8,120,010,560股,均為普通股,其
股[?]股,佔公司總股本的[?]%;H股普通股[?] 中A股普通股7,308,198,68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90.00%;H股普通股811,811,880股,佔公司總股
本的10.00%。
– 14 –
附錄二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詳情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七節 股東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七節 股東會的表決和決議
董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會表決。 董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會表決。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為: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為:
(一)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有權向公司董事會推薦非 (一)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有權向公司董事會推薦非
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候選人,並提供董事 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候選人,並提供董事
候選人的簡歷和基本情況,經董事會審議通 候選人的簡歷和基本情況,經董事會審議通
過 後,由 董 事 會 以 提 案 方 式 提 請 股 東 會 審 過 後,由 董 事 會 以 提 案 方 式 提 請 股 東 會 審
議。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股本總額3%以上 議。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股本總額3%1%以
的股東可向董事會提出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 上的股東可向董事會提出非由職工代表擔任
董事候選人,並提供候選人的簡歷和基本情 的董事候選人,並提供候選人的簡歷和基本
況,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由董事會以提案 情況,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由董事會以提
方式將上述股東提出的候選人提請股東會審 案方式將上述股東提出的候選人提請股東會
議。 審議。
(二) 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民主方 (二) 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民主方
式選舉產生。 式選舉產生。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十二章 附則
本章程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司發行的 本章程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後生效。,自公司
H股股票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 發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動失效。 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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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股東會通告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臨時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正假座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廈15樓舉行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以考慮及酌情
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下列決議案。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2026
年9月7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續聘核數師;
特別決議案
(2) 審議及批准總股本、註冊資本變更及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3) 審議及批准關於授予董事會購回H股一般授權的議案
承董事會命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芳勤女士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曾芳勤(董事長、執行董事)、賈雙誼(執行董事)、黃金榮(執行董事)、尉徵慧(非執行
董事)、劉健成(獨立非執行董事)、蔡元慶(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阮超(獨立非執行董事)。
香港,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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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股東會通告
附註:
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東(「登記股東」)在辦妥所需的登記手續
後,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為確定H股股東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至
(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H股股份的過戶登記
手續。
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會,其過戶文件尚未登記的本公司H股股東須於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四
時三十分前,將其各自的過戶文據及相關股票交回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 – 1716號舖。
登記股東可親身或以郵遞方式將所需的登記文件交回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文件後,將辦理有關出席
臨時股東會的登記手續。
登記股東有權透過填寫「臨時股東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代表委任表格」)或其副本,委任一名或多名代
表代其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倘委任超過一名代表,該等代表只能在投
票表決時行使投票權。代表委任表格須由登記股東或其書面正式授權的受權人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登記股
東的受權人簽署,則授權該受權人委任代表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倘登記股東為法人,則代
表委任表格須加蓋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人士簽署。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以及填妥的代表委
任表格須於指定舉行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的時間24小時前,送達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
司。
(1) 各位股東(或其代表)在臨時股東會上應根據其所代表的附有投票權的股份數目行使投票權,每持有
一股股份享有一票投票權。
(2) 臨時股東會預計需時約半天。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股東須自行承擔交通及住宿費用。
(3) 本公司的辦公地址及董事會秘書辦公室的聯絡資料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廈
電話:0755-368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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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股東會通告
(4)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及聯絡資料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電話:(852) 2862 8555
傳真:(852) 2865 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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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88)
將於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舉行之臨時股東會之代表委任表格
與本代表委任表格相關 H股
之股份數(附註1)
本人╱吾等(附註2):
地址為:
為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 H股:
(附註3)
的登記持有人,現委任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的代理人。如彼未能出席,則委任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謹訂於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領益大廈15樓舉行的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延會,並代表本
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決議案表決。如無作出指示,則代理人可酌情決定投票(附註4)。
普通決議案 贊成(附註4) 反對(附註4) 棄權(附註4)
特別決議案 贊成(附註4) 反對(附註4) 棄權(附註4)
章程及其附件
的議案
日期:2026年 月 日 簽署(附註7):
附註:
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本公司股本中的所有股份有關。
公司股東)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項更改,須由簽署人簽字認可。
對決議案投棄權票,則請在「棄權」欄內加上「」號。如無任何指示,受委託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棄權。
要。全文載於日期為2026年9月7日的臨時股東會通告。
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
最遲須於臨時股東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送達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位於香港灣仔皇
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H股股東)。
一有權者無異;但如有一位以上之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自或由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則只有於股東名冊上就該等股份排名首位之
持有人,方有權以該等股份投票。
作已撤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