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
及职务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电
话、信函等方式向薪酬委员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委员会未收
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信息资料。
二、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及薪酬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薪酬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