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
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有关子公司作为战略投
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本行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引入中国烟草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
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烟草”)、中
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烟草”)、中国烟草
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烟草”)、中国烟草总公司
北京市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烟草”)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双维投资”)(中国烟草、江苏烟草、浙江烟草、
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以下统称“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
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2026年9月6日,本行与中国烟草及其
有关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
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具体
情况如下: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按照国家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
一级资本的相关安排,本行拟通过国家出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方
式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本行资本基础,巩固提升稳健
经营发展的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本行将引入在资金实
力、市场资源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的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作
为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作为长期资金、
耐心资本的优势和作用。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通过参与本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助力本行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增强核
心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益,推动本行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商业合理性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为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中国烟
草作为我国烟草行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在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财
政增收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贡献,经营稳定性强且具备较强的资
金实力和业务布局。本行与中国烟草及其有关子公司的本次战略
合作将有助于促进本行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本行的行业地位、
竞争优势。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
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
四、战略投资者的情况
(一)中国烟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姚来英
注册资本 5,7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101619881W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3 年 12 月 15 日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
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1983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为全民所
有制企业。中国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如下: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二)江苏烟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勇
注册资本 3,070.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55468W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3 年 3 月 18 日
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3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江苏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江苏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
如下:
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三)浙江烟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将军路 9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赵建成
注册资本 6,78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238XL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4 年 3 月 29 日
烟草专卖品经营(范围详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上述范围不含
经营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4 年 3 月 29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浙江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
如下:
烟草专卖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管
理。
(四)湖北烟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灯
注册资本 11,057.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61540137XF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93 年 9 月 25 日
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1993 年 9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湖北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湖北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
如下:
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
(五)北京烟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大稿村
法定代表人 刘忠
注册资本 6,01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10114015XP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成立时间 1985 年 2 月 3 日
批发烟;卷烟产品质量检验;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烟
酒、食品;住宿;中餐(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普
通货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会议服务;分
批包装;货物进出口;为烟草系统员工提供技术培训;组
经营范围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5 年 2 月 3 日至 2075 年 2 月 2 日
北京烟草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北京烟草穿透后股权结构
如下:
批发烟;卷烟产品质量检验等。
(六)双维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杰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1006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1 年 4 月 6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经营范围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1 年 4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双维投资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双维投资穿透后股权结构
如下:
组织实施中国烟草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承担投资项目的经
营管理职能。
五、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烟草、湖北烟草、北京烟草和双维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
省烟草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
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二)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中国烟草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
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
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中国烟草承担着保障国家财政
收入的重要职能,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作
为战略投资者具备以下优势:
(1)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依法自主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财政增收等
方面做出了全方位贡献。2025年度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
长2.3%,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
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烟草充分发挥产业链的强大辐射
带动作用,为稳就业、保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国烟草行业职
工总数约51万人,全国有58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250万烟农,烟
草产业涉及2,100多万人的直接就业,带动3,300余万人间接就业。
(2)全产业链集中统一管理
烟草行业产业链包括种植、加工、制造、销售、进出口等环
节,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为甲方对接
战略性资源的能力,银企双方在负债业务、资产业务、支付结算
等金融业务领域存在广泛合作空间,有利于形成银企互利共赢的
长期战略关系。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
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的金融战略性资源,能够为甲方
提供业务合作机会。
(3)符合“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导向
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在历史上参与了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
投资并长期稳定持有。通过此次股权合作,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
可带动形成更多长期资金、耐心资本,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
行。
(4)重视履行股东责任
中国烟草及下属企业积极履行股东责任,主动参与公司治理;
同时,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审议股东会议案,切实提升被投企业
公司治理水平。乙方本次战略投资甲方,将对甲方进一步贯彻落
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双方拟通过乙方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
加强战略合作。双方具有的协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作为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夯实资本
基础,巩固提升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乙方资金实力
雄厚,愿意认购甲方股份并长期持有,同时根据甲方的发展规划
和回报水平,在符合金融监管政策和自身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以
适当方式为甲方业务提供资本支持。
(2)甲方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健全、规范、有效。乙方
参与被投企业公司治理经验丰富,将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
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推动优化甲方治理结构,提升治
理水平。乙方本次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后,将继续
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甲方公司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3)乙方在金融行业已有一定投资布局,具备在金融领域
开展合作的条件,有能力为甲方对接相关战略性资源,助力合作
共赢。
(三)双方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领域
晤。双方同意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治理方面保持良好沟通。
围绕甲方的发展战略、资本运作规划、分红水平等方面向甲方提
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本
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
双方战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积极谋求双方协调互补
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具体合作目标为:一是提升甲方作为国有
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推动甲方实现高
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促使甲方保持稳健的经营业绩,进一步
推动企业价值创造和投资回报,合理提升现金分红比例,促进乙
方投资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
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甲方积极向乙方提供产业链金
融服务,加强银企合作,促进乙方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五)合作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持有
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之日,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
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情况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具体股份数量、
定价依据及锁定期限等事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为准。
(七)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安排
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监督权等相
关股东权利,主动参与甲方公司治理。
(八)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乙方承诺,乙方(包括乙方控制的主体)在持有或控制甲方
股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或支持、配合其他方谋求甲方控制
权,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其他股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
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委托表决协议。
(九)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承诺,如未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的,应确保不会影响到其对本协议
“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条款的履行。
(十)协议成立、生效及解除
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
其他条款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1)《股份认购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同时终止或
解除。
(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可以书面方式解
除。
(3)若因监管要求、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
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
解除本协议。
(4)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致使守约方不能实现本协
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本协议关
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之日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或在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
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且不构成任何一
方的违约。
六、审议程序
本行于2026年9月6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有关子
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行与中国烟草总公
司及其有关子公司的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促进本行业务发展,
进一步提升本行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本行与中国烟草总公司
及其有关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合法、
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保
护本行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