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3 证券简称:维通利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21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09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样式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进行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股东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出席股东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股
票账户卡出席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
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
电子邮件请于 2026 年 09 月 16 日 17:10 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办公楼四层证券部
联系人:汪娟
联系电话:010-87584288
传真:010-87584288
邮箱:ir@vtl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维通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
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维通利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
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 : 1.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 委 托 人 需 在 “ 同 意 ” 、 “ 反 对 ” 或 “ 弃 权 ” 中 划
“√”,作出投票指示;
见中均用符号“—”表示。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