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币 9,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00,000 股至 3,6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至 1.9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6 个月尚无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
认可和投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
及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
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6,000.00 万 元 ( 含 ) ,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9,000.00 万 元
(含),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
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含)测算: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计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3% ;以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
回购价格低于 25 元/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可能超过 360 万股,具体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
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
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
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若经管理层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③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①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①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数
注:上述变动情况系基于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予以锁定的假设测算得出,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
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
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①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08,707.92 万元、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86,589.5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占比较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7.34%(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
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
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
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若回购
的股份需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
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1)董事会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可由公司管理层
转授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1)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并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
(含)。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0)。
(2)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
交易日(即 2026 年 8 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3)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
到位。
二、风险提示
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
无法实施的风险;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
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